第三章 生产区卫生要求
第十条 生产区内设置的各功能间(区)应按生产工艺流程进行合理布局,工艺流程应按工序先后顺序合理衔接。车间净化。人流物流分开,避免交叉。洁净车间净化。
第十一条 生产区各功能间(区)应配置有效的防尘、防虫、防鼠、通风等设施。
二.传递途径上对通风设备噪声抑制
(1)在通风设备的进、出风口上装配恰当的消声器。
(2)通风设备设减振基座,进、出风口用软管连接